商丘局认真落实《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的发放工作 2017-02-28
2月28日,商丘市寄递企业负责人在商丘局会议室召开会议,认真传达落实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的通告》精神,局领导亲自就做好新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求迅速将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三部门发布的新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发放到全市各邮政、快递营业点,寄递企业在各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到位;二是督促各寄递企业及时撤掉老版禁寄物品的目录,做好新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宣传培训,要求从业人员学习掌握;三是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带头学习,认真宣传,迅速将上级精神落实贯彻到位。 下一步,商丘局局将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对企业是否张贴新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及通知要求传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好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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