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媒体聚焦:《快递暂行条例》施行 发展质量提升可期

    2018-05-14

  《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5月1日开始施行,各媒体从不同高度、角度、维度进行了广泛报道。总体来看,舆情以正面为主,体验式报道居多。舆论聚焦的背后,折射出社会各界对《条例》的施行寄予厚望。正如《北京青年报》所言:“快递新规很严,落实到位才更美。”

    关注行业发展痛点 

  媒体最关注基层网点及快递员对《条例》的知晓度和执行度。据不完全统计,天津、重庆、广东、江苏、山东、安徽、江西等省(市)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都市类媒体,对《条例》施行以来快递员是否执行“送件上门”规定进行了体验式报道。遗憾的是,快递员未经消费者许可直接将包裹投递到智能快递柜或代收点的现象仍较为普遍。对此,《法制日报》指出,《条例》规范送货到家倒逼快递精细化。

  一位快递员在接受《重庆晚报》采访时表示:“挨个联系收件人,包裹根本送不完。”辽宁电视台的记者在沈阳调查也发现,如果严格执行快递“投递上门”的规定,“快递小哥平均多加班1个半小时”。另外,有山东济南的快递员在接受山东电视台采访时表示,对《条例》的有关内容并不知晓。同时,收寄验视、“环保包装”等也是媒体关注的热点。从当前报道情况来看,基层网点在实名收寄方面执行比较到位。

   聚焦行业发展难点 

  快递车辆有合法通行和临时停靠权利、利用快递“保价”碰瓷将成历史……媒体不约而同地关注着《条例》对解决快递业发展难点上的历史性突破。凤凰网指出,《条例》“立规矩”,快递行业“成方圆”——快递业需要有所约束,这是快递业从野蛮生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要前提,也是我国从快递大国走向快递强国的必要手段。

  5月1日,央视《新闻1+1》栏目以《快递,哪些快?哪些得慢点儿?》为题对《条例》施行进行深度报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魏际刚在接受该栏目采访时指出,当前,快递业发展迅猛,但仍需各地大力扶持、综合治理,地方政府如何落实《条例》关系到行业转型升级的成败。《宁波日报》报道称,高速发展的快递业“快乐也痛着”。该报分析认为,快递业发展至少面临“三痛”,即分拨场地“各自为战”之痛、停车不便用车也难之痛和收件不便信息外泄之痛。“宁波是个网购大市,当前最迫切的是将新政尽快落地”,该报称,新政的施行将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更重要的是真正造福于消费者。

    着眼行业发展堵点 

  央视《朝闻天下》栏目5月2日对《条例》内容进行了摘要式报道,主要关注快递实名制、消费者信息保护、快递员权益保障等行业发展堵点。这些问题也是邮政管理部门近年来大力解决的问题。对此,央视报道称,《条例》的出台,为解决快递业发展堵点提供了法律依据,提供了法治保障。

  从媒体报道情况来看,《条例》在推动快递实名制和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方面作用明显。央视、天津电视台、青岛电视台在报道中对一些基层网点负责人及快递员进行了采访,他们反映:“快递员还有网点工作人员是看不到用户身份证信息的,姓名还有身份证号码都是隐藏的。”同时,吊销许可证及10万元罚款也对快递网点、快递员具有较强震慑力,增强了公众对信息安全保护的信心。

  舆论指出,快递新规很严,用户关心的问题几乎都在新规中有所涉及。“不过,法规很严,如果执行不到位,严规也就失去了意义。快递新规必须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才有实际的意义。”正如《北京青年报》所言:只靠一部很严的快递新规,无法解决快递业存在的一揽子问题。依靠法治和市场的系统性治理,新规才能落实到位,很严才能变很美。

  来源:中国邮政快递报

相关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8008301号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State Post Bureau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