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016-08-25
近日,商丘局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全文学习、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入贯彻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基本要求。商丘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涛同志领学并对《问责条例》进行了解读。 会议不但原原本本学习《问责条例》全文,而且对问责情形、问责原则、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问责的运用等作出了详细解读,使机关干部职工更加深入了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没有人负责的问题而制定的党内重要法规,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四风”、腐败问题和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问责工作,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会议要求大家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准确把握《问责条例》规定问责的各种情形,坚持问题导向,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树立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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